老梅

地址:1# 近访:2008-11-29 22:35:00 加入: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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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如果有两人以上自荐的话,由筹备组说了算
 2008-9-18 0:44:00  隐藏
业主大会筹备组发了布告,大意是:1/将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法(业主没法交流讨论),2/等额选举的方法(如果有两人以上自荐的话,由筹备组说了算)来选举业主委员会.
为此我查阅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04/08/19) ,“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 2004/09/30),和 <物业管理条例>(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这三个文件都没有"业主大会可以书面召开"的说明,也没有选业主委员会可以用等额选举的方法的规定(现在选中央委员会还是差额选举的呢).不知道<筹备组>做这"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公告也没有说明要就哪些问题征求意见。(因为有些重要的问题是要充分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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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如果有两人以上自荐的话,由筹备组说了算
 2008-9-18 21:34:00  隐藏
可以让区房地局参与业委会,因为他们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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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如果有两人以上自荐的话,由筹备组说了算
 2008-9-24 21:09:00  隐藏
大家应给他们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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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如果有两人以上自荐的话,由筹备组说了算
 2008-9-24 21:10:00  隐藏
特别是房管所,街道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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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如果有两人以上自荐的话,由筹备组说了算
 2008-9-24 21:11:00  隐藏
整个程序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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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如果有两人以上自荐的话,由筹备组说了算
 2008-10-3 20:38:00  隐藏
房地局就在我们小区二楼,可以多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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