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委会的问题

帖子发起人:bobpotter时间:2008-5-11 12:41:00回复:1读:88(1)(0)
bobpotter
关于业委会的问题
2008-5-11 12:41:00  隐藏
回复 引用 编辑 删除帖子 [1楼]转到顶部
我们小区好象现在还没建业委会,大家是不是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老梅
Re:关于业委会的问题鲜花
2008-5-29 12:15:00  隐藏
回复 引用 编辑 删除帖子 [2楼]转到顶部
你们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一本翰林府邸的《业主手册》?根据这本手册的第14页最后一行到15页第一行,有相关条例:开发商请来的物业,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付的,自从去年我给物业公司主任看了这一条后,他们再也没有向我收过物业费,这其实很好理解:现在的物业是开发商请来的,合同也是他们俩签的。甲和乙签订的合同不能向丙去收钱。等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我一定要把以前交的也讨回来。现在的物业管理条例有许多我们必须要掌握的精神:
比如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1]>>>

快速回复


标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