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市长声称要打破"拆民不拆官" 的恶习,真的假的啊?

帖子发起人:冰雪间时间:2008-4-21 15:29:00回复:2读:13(0)(0)
冰雪间
[讨论]市长声称要打破"拆民不拆官" 的恶习,真的假的啊?
2008-4-21 15:29:00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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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郑松岩在会上表示,“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不论单位大小、面积多少,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

这种口号能否如实展现?看来还有待观望啊。希望真的能打破"拆民不拆官" 的恶习才行啊!

我们一起观望吧!是真是假很快就会揭晓!

冰雪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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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1 15:30:00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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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福州拆除违建 不能"拆民不拆官"

市长郑松岩在会上表示,“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不论单位大小、面积多少,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

拆后又重建 反弹较严重

会上,郑松岩说,去年福州全市仅城区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76万平方米,违法抢建风头得到初步遏制;但当前,违法建设仍屡禁不绝,特别是边清理边抢建、拆后又重建的反弹回潮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部分城乡接合部、重点工程项目周边和个别镇、村,如仓山区盖山镇的高湖村、五凤村,建新镇的高宅村、冠洲村,城门镇的湖际村,晋安区鼓山镇的远东村、远西村,新店镇的盘石村,宦溪镇的恩顶村等地。

在保障被征地拆迁的农村村民人均45平方米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对2004年10月26日之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按重置价并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对2004年10月26日以后所建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清违”不力 问责领导

据悉,从今年开始,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成效将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近日,福州市政府向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下达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监察部门对在违法建设中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违法发放有关经营许可证的责任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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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扒的,谁信?不要尼姑做新娘,自做自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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