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兰埔花园小区一名老妇人遭恶犬咬头并被拖行两米,事件经本报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不少市民除了声援伤者外,再次发出城区禁养大型犬的呼声。而早在今年市“两会”期间,已经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城区养狗管理问题提交了相关议案或提案,但由于缺少相关法规,养犬管理的执法主体尚不明确。
本报讯前天上午,珠海兰埔花园小区内,一只由藏獒和牧羊犬交配所生的混血犬将一名60多岁的老妇人的头部咬伤。令人发指的是,该犬在咬住受害者的头部后,将其拖行2米多。昨天,被咬老太的儿子谢先生告诉记者,他妈妈现在还在ICU观察伤情。有邻居称,此狗已是第五次伤人。
伤者仍在ICU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兰埔花园小区,老太被咬伤后留下的血迹已被清理,伤人的狗名叫“太子”,它目前被主人关在狗棚子里不得出来,一切似乎都已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但留给受伤者内心和肉体的创伤和恐惧却永远也无法恢复。
“老妈还在重症监护室(ICU)里。”被咬老太的儿子谢先生告诉记者,出事后,他到现在还没见到过自己的母亲,心里非常着急。不过,令人稍许放心的是,医生已经告诉他了,伤者暂无生命危险。由于年龄较大,加上身体虚弱,仍然需要在ICU里观察一段时间。谢先生称,事发后,狗主人积极配合伤者家属垫付医疗费用。至于会否向狗主人提出赔偿等事宜,谢表示要看接下来的治疗情况。
昨天下午,在兰埔花园小区24栋楼下,记者遇到“太子”的主人张(音)先生,张表示“太子”是三年前北京的一位朋友送给自己养的,具体什么品种他也说不上来,“好像是由藏獒和牧羊犬交配所生。”张先生承认,此前“太子”也曾伤过人。昨天,有邻居反映,此犬是第五次伤人,而且都在该小区内。对此说法张先生没有回应。而对于带这种大型犬外出遛狗或散步时,会否由主人带领?张称有时候没有。
禁犬问题多年悬而未决
兰埔花园谢母被狗咬伤事件,当天便引起该小区居民的声讨和指责。一居民质疑道,“太子”多次伤人却仍安然无恙,太让人费解了。“每次经过他家(狗主人)门口时,心里都会有恐惧感。”一女子如是说。大多数人均表示,像这种多次伤人的恶犬早应该毙了。
据悉,早在1994年,市政府就曾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市区养狗的通告》,明确规定养犬者必须向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申办“准养证”和“免疫证”,准养的犬只只能是小型观赏犬。养犬证每年由公安部门审核一次,年审费500元,准养犬只必须定期到卫生防疫部门注射疫苗。2002年,珠海市人大曾经通过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城区内禁养一切犬类(特殊情况如盲人导盲、科研教学用犬等除外)。2006年,市综治办起草了《珠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征求意见阶段收到太多反对的声音,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至今尚未出台。
市人大代表刘秋林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多次出现恶犬伤人事件,凸显相关管理工作的缺位和监管不力。据不完全统计,珠海目前共有3万只狗,其中看家猛犬数量占七成以上,刘秋林表示这是很可怕的事情,“应该尽快出台养狗管理条例,规范养狗程序,明确狗伤人之后狗主人应负的职责,更好地保障市民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