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提醒:美之国业主,物管费的交纳需按业主公约,否则存在没有保障可能!

2008-5-26 1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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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邻居,你们知道我们现在的入住率有多少吗?它又是如何计算的?我们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几时能成立吗?它有什么条件吗?,为什么成第一期业主3、4年前入住至今都还没有成立呢?符合物业管理、业主权力等法规吗?(法律提醒:如果非业主原因导致的业委会不能正常成立和行使权力,我们的缴费也是没有保障的)
我想信大部分业主跟我一样,回答不出这些问题,那就只有心不甘情不愿,还不清不楚地交纳物管费,我希望大家能珍惜我们手中的筹码,提议大家弄清楚情况后交纳相关费用(了解真想也是我们业主的权力)。
做为一名3期已收房1年多的业主,我至今无从得知以上答案,但还经常从物管公司得到催缴的电话,他们以各种办法来说服我,包括5月1日前交纳有免09年1个月的优惠,未得逞后,又催缴1年的费用等等,我均未认同,只想明白上面的一些问题。(同时,我当时还有一个疑虑,为什么现有物业公司不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的条款来,还想尽办法呢?难道他们与开发商发生分歧,收钱后,准备。。。。)
做为业主,我们是有权力的,但同时,我们在没组织下是弱势的,在组织性上,物业和开发商都是两个公司甚至是集团有严密的组织,我们业主是一群边电话号码都没有的散兵;在信息和法律方面,我们听的份多,手上能拿出来的证据少(他们也有意少给),他们有第一手信息,并有专人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空子。
我在此,只想向各位邻居表达我的观点和寻求信息:我认为一个近5年的小区,业主还没签订业主公约,各项小区物管工作还没有包括业委会在内的代表业主意见的声音,我是无法理解和接受,我将争取得到更多的信息,声明:我的态度永远是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