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强烈谴责大厦管理处人员恶意散布侮辱业主人格不实言词的违法行径

2008-7-31 2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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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厦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员为维护业主的权利不辞辛苦忙碌的同时,大厦管理处“李主任”竟然无视自己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服务于大厦业主的职责,枉顾事实,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竟采用极其卑劣无耻的手段,在大厦范围内恶意散布有辱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员(1508室业主及其家属)人格之不实言词,严重的侵害了业主的名誉权,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排谤和诬告陷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之规定。
这位“李主任”虽然已承认自己已散布的侮辱言词为亲口所言,但其态度相当恶劣,且对1508室业主及其家属带来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及伤害。为此,作为居住大厦十多年的一名老业主,本人强烈要求管理处对其属下人员“李主任”上述违反法律、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本人将保留进一步诉讼法律的权力!同时作为一名老业主,本人正告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的某些管理人员:请你们摆正你们作为服务人员的位置,停止一切损害业主利益的行径,请把时间和精力多花在为业主办实事上来,而不是做一些有损于大厦和谐团结的事情,请时刻记住:业主才是大厦真正的主人!!!
大厦业委会临时筹备组成员
大厦1508室业主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