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已经出台新的大修基金标准电梯房按50元收取,但是新城馨园仍然要求业主按照房价3%收取大修基金。
请问,这样合理吗?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在回复中透露,重庆市政府拟于年底出台《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吸收了公开信的建议,将一改过去大修基金按购房款2%、3%收费的标准,转为按每平方米面积收取大修基金的方法,大多数普通业主可少缴费用。具体标准:无电梯住宅30元/平方米,有电梯住宅50元/平方米。主城区以外的收取标准可适当下浮,最低不能低于主城区标准的50%,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确定。而最终方案将报市政府论证后正式出台。(这是2007年9月9日的)现在渝北区已经在执行了按50元标准将多收的钱退还了业主,我们新城馨园开发商啥子时候能也退还多收的大修基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