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

地址:C区 近访:2008-8-6 8:41:00 加入: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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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17:14:00  隐藏
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现在终于有人将在山庄流传八、九年的谣言公开出来了,我终于也可以有机会将真相大白于天下了。但让我感到悲哀的是:居住在本小区的高素质成功人士居然多年来相信这种低级谣言!难道从来没有想到去找旁证或事实依据吗?关心小区工作能采取这种传播谣言和发起签名的方式吗?能解决什么实质性的问题?是不是无知行为请自己对照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条款就知道了。不要口头是言必称法制社会,要依法办事,但做起事来就不管什么法律、法规了。业主委员会虽是民间自治组织,但也不能按某些人的主观好恶随意罢免的。大家还是为建设和谐社会做点有益的事情吧。
至于我自己是否收受第三者好处出卖小区利益,我认为不值一驳,说话要有证据,不能主观臆测。有些事当事人都在为什么不去调查?纠缠了八、九年还有意思吗?反过来讲,我为小区做的事情不管份内份外,能做的都尽力去做,周围工厂、采石场去了多次,政府有关部门该跑的都跑遍了,该向政府投诉的都有书面材料。我可以豪不惭愧地讲:小区居民有谁比我对周边厂矿更了解?对政府处理相应问题的人事更清楚?这是收受好处能做到的吗?现在有人认为做业委会主任好处很多,非常想做,这种动机不纯的人能够为大家不惜力气到处呼吁奔波吗?希望大家想一想这些喜欢传播谣言的人为小区做了什么实事?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只会在内部制造矛盾,到底要做什么?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网上所列举的所有事情都是不实之词,有的更是无稽之谈,供妈祖庙的水电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就装好了,有人多次砸水表剪电线难道没有看见有水电表吗?难道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主任上门做工作就是收了人家好处?妈祖庙现在不是还在吗?可以去查呀?月亮湾电厂是国营单位,不可能将工程款以现金的形式提出来,这个道理不知道吗?什么10万用于建风雨亭,完全是二回事,事情没有搞清楚就乱讲,太不负责任了;到日本去参观垃圾发电厂是南山区政府组织的,有人大、政协、街道办等多个政府部门人员共二十多人,投诉市民仅五人,居民对建厂选址一直表示反对,但政府的项目并无居民签字同意这一程序,说什么签字同意不是无稽之谈吗?所谓二期工程也是同样道理。不知道可以向小区内的政府工作人员业主请教,不要瞎讲。
有些人最关心我有无拿南开建的好处,大包小包送来我家是什么?可能要你们失望了。因为有人在沟通会上争吵,相互间无法沟通,南山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也认为这样无助于解决矛盾,应该相互协商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施工方将炸山原始记录拿来给我看,说明如何合法开山和按规范炸山。为表示歉意还拿来二袋水果,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推之不恭,受之被人议论就是这样。我认为若以如此礼品定为收受好处,也太不讲人情了。邻里之间也礼尚往来,有必要拒人千里之外吗?有利益冲突也没有必要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像敌人一样。不要认为与人家有来往就是被收买了,若势不两立能够解决问题吗?我若被收买还会如此理直气壮、三番五次与小区业主一起到处投诉吗?
本届业委会成立后,第二年才与物管公司签定合同,当初计划重新招标,但经过摸底,名牌物管公司不愿意接管系统外物业,小企业又信不过,所以业委会向物管公司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并得到认可后才签了合同。事实上管理处做了不少事情,小区在安全、保洁、扭亏为盈、服务意识等方面是较好的,更换了路灯、建设了篮球场,且与小区业主关系较融洽。但是离精品小区仍然有差距。对物管公司的评价一定要听从全体业主大多数人的意见,通过表决决定,不是说换就换,一定要慎重。
业委会不能做违反法规之事,除此之外在有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方面都是先做调研工作并执笔写投诉材料,并向有关部门递交,这些难道是出卖业主利益吗?我的做法和某些人的区别在于我主张理性投诉,摆事实讲道理,和政府、企业沟通,木材厂停产和炸山维权取得进展都是理性投诉的成果。如此不顾事实,如此恶意中伤实在让干事的人心寒!谁愿意接手业委会主任工作可以站出来嘛!背后讲讲有什么用?
月亮湾山庄业委会主任
杜丽华
20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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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2:53:00  隐藏
为了楼主的辛苦发帖,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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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2:54:00  隐藏
正所谓天网灰灰,如果人家真的拿证据出来,你还可以舒舒服服的坐在家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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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2:56:00  隐藏
我觉得主任说什么都没用,还是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向所有业主交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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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3:05:00  隐藏
下台,下台,下台,下台,下台,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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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3:07:00  隐藏
解释即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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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3:10:00  隐藏
脸皮真厚!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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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3:23:00  隐藏
首先电厂赔款,业委会用赔款来建风雨亭,这事是主任你自己在业主会上报告的。到日本考查,你学到什么回来,只跟业主说人家的垃圾发电厂像花园一般漂亮,难道这就是免费旅游交换的条件,将黑事实讲成白道理。至於投诉南开建非法炸山,是一班业主冒着被检控还要走到南山区政府信访及写信到中央投诉的成果,而你只是无间道罢了。还有,以後你再要收人家礼物,请你务必向所有业主报告及交待详情,因为山庄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管理公司续约,应徵询全体业主意见,绝不能让你一人黑箱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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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4 23:58:00  隐藏
谁做主任不是你说了算,要广大业主自已选,但不得黑箱操作,在把杜丽华名字上打x的选票当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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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0:26:00  隐藏
“收礼”怎么好听,如果是你的亲朋好友可以怎么叫。可是对方是违法份子,是侵害我们利益是原凶。接受他们的“礼”就是受贿,就是出卖我们的利益。这是不能容忍的,何况“礼”有何内容,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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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0:35:00  隐藏
杜主任说:施工方“为表示歉意还拿来二袋水果,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推之不恭,受之被人议论”“我认为若以如此礼品定为收受好处,也太不讲人情了。邻里之间也礼尚往来,有必要拒人千里之外吗”施工方为何要给你家送礼???你是不是认为很光荣,呸可耻,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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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0:50:00  隐藏
你去日本考察后在深圳报上公开举双手赞成,而且你也收了“礼”一位前业委员会委员对我说,他也收过垃圾电厂的“礼”,被他坚决退回,就因为反对垃圾电厂,而你同意建与你吵过多次。最后愤而辞职,而你确收“礼”至今不知悔改。反而认为是人知常情,人可以无知,但不能无耻到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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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1:02:00  隐藏
杜丽华你难怪敢在业主大会上公开说:“政府腐败”“司法腐败”原来你是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你是什么“礼”都敢收,也认为政府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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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1:10:00  隐藏
大部分业主对物管是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是对你未经业主大会通过就自已做主的行为。你已经不是主任了,你是“皇上”一个人说了算,谁敢说不字,你就告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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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1:29:00  隐藏
违法的马祖庙扩建时,我打电话给你,问该庙的一些情况。可你一问三不知,请你向政府反映,你说你不为我服务。可是该庙的电线被剪后,你确代表马祖庙同我们协商。你难道还是“庙长”,你还有立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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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1:47:00  隐藏
杜丽华的强盗罗:业主提意罢免一个腐败的业主委员会主任杜丽华,就是破坏和谐社会,就是不守法。而杜丽华俩公婆可以在业主大会上公开讲:“政府腐败”“司法腐败”“不相信党、不相信政府”。是你在破坏党群关系,破坏政府的威信,破坏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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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9:48:00  隐藏
一个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居然不见主任与委员们来,形同虚设,赶快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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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11:01:00  隐藏
业委会为小区干事是应该的,为什么5年前你能去日本,今年又能去美国,为何我们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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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11:09:00  隐藏
我们虽然对物管没啥意见,可是也必需依法办事。〈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你做为主任可以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你胆大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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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业委会主任对某些人的所谓疑问的答复
 2008-8-5 11:17:00  隐藏
她已经于凌驾党和政府之上了,反对党和政府可以,反对她就是不和谐就是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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